近日,广东深圳市民王女士向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她和朋友在一牛肉火锅店就餐,结账时发现每份餐具被收取了3元钱。商家称“餐具本来就是收费的”。而市消委会对此回应称,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否则格式条款的内容无效。(9月25日《法治日报》)□陶小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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