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8月24日,教育部公布了五起校外教育培训违规行为处理典型案例,涉及北京、浙江、湖南、福建、江苏等地,违规行为包括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无证办学、培训机构违规收费、发布虚假广告、内外勾结监管失职等方面,具体案例已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理完毕。
据了解,此次被通报的校外教育培训违规行为处理典型案例中发生在北京的有5人,具体情况为:2021年7月,北京市教委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包括朝阳区呼家楼中心小学语文教师许某出借教师资格证给其配偶参与校外培训并取酬;朝阳区润丰学校化学教师刘某利用周末时间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辅导并取酬,语文教师胡某利用暑假期间为校外培训机构发放招生传单并取酬;通州区觅子店中学数学教师王某、英语教师程某,从事有偿补课并取酬。经调查核实,相关区教委对以上5名涉事教师给予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
此次涉及其他相关省市的典型案例也已全部处理完毕,包括责令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停止办学,对培训机构负责人处以行政处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处分等。
教育部指出,当前是治理学科类培训的关键时期,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切实将中央“双减”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