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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8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人行横道不让行人”要加大查处力度

 

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了解到,北京217个路口的“电子警察”升级,即将开始记录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凡被拍摄的车辆,司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这也标志着,本市“机动车路口礼让行人”的举措,马上就要进入到“真刀实枪”的阶段。(8月4日《北京日报》)

为了保障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权利,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对不礼让人行横道严管重罚于法有据。但由于长期以来执法并没有到位,一时紧一时松,司机存有侥幸心理,法律缺乏威慑力,也导致人行横道上事故频发。

交管部门表示,人行横道线既是引导行人有序通过道路的安全线,是保护行人降低事故风险的生命线,同时也是体现一个城市交通参与者良好形象的文明线,希望每名驾驶人都能自觉礼让斑马线,用守法保障安全,用礼让传递文明,共建共享文明首都的和谐交通。当然,这更需要刚性的约束,通过“电子警察”升级,对“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真刀实枪”地查处,人行横道上的生命权绝对高于机动车的通行权,才能成为司机的共识和日常行为规范。

□钱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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