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丽)近日,北京市住建委正式发布《北京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自10月1日起施行。《清单》明确了物业服务人提供的一般物业服务,包括综合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环境维护、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等五大类、110项物业服务事项。
《清单》提到,服务机构要建立客服值班制度,受理、解决、解答业主提出的投诉、报修等服务需求。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物业服务相关人员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个人实施。委托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关于公示信息,《清单》提到,要公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标准和方式等。公示上一年度公共水电费用分摊情况、物业费、公共收益收支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车位、车库的出售和出租情况。
据了解,物业管理双方主体在协商议定物业服务合同时,可以结合住宅小区实际、物业服务需求及物业费付费意愿,从清单中选取所适合的物业服务内容和基本事项,细化或补充增加其他服务作为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服务事项的确定更加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