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住房公积金全程网办如何操作?域外购房提取事项怎么办理?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舆情会商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关于“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和上下限”“系统优化”“跨省通办”等业务政策和便民服务举措。
缴存比例仍为5%至12%
住房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5%-12%,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主确定,无需提供材料,无需审批。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和社保缴费基数核定工作,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为保证职工的公积金按时、足额缴存,缴存单位应在完成6月公积金汇缴后、7月31日前(托收缴款的单位应在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7月25日期间,所有缴存单位都可以通过市人社局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简化了单位调整职工缴费基数的工作流程,减少了同一事项在不同部门的重复申报现象,进一步为缴存单位提供便利。
缴存单位在市人社局网站申报后两个工作日后即可查询是否办理成功,也可登录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查询跨年清册核定结果及住房公积金托收情况。同时,单位若生产经营困难,可在完成2021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后,向所属管理部门申请自2021年7月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经审批后生效,有效期到次年6月30日。
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中心全程网办事项由28个增加为30个,占比71%。
6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实现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的通知》,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6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据了解,单位及职工如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可通过北京公积金官网网上业务平台全程网上办理。
缴存职工可通过北京公积金官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此项业务。对于职工在异地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开具贷款全部还清证明的,可通过异地中心线上渠道打印;若异地中心未实现线上办理的,可在各贷款经办部门、贷款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申请,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并提供异地中心要求的办理要件,由柜台代为办理。
申请人可本人办理
域外购房提取事项
记者了解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提升便民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扩大业务办事主体范围。取消北京市域外购房提取只可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相关要求,所有提取事项都可由申请人本人办理。
记者了解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提升便民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扩大业务办事主体范围。取消北京市域外购房提取只可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相关要求,所有提取事项都可由申请人本人办理。
据了解,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京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申请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方式,按季度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租住商品房且有租房发票(租房发票内容包括租房人身份信息、租房地址、月租金、租金总额和租房起止时间),则无需提供租房合同即可申请提取;如果申请的是公租房提取,要求不变,仍需提供公租房的合同及发票。
职工可通过北京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各管理部(含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网点)或11家银行网点将银行卡绑定为公积金用卡,用于个人办理提取业务。
□本报记者 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