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从一份调查报告看劳动争议案的成因
把“骑手之家”建成“温馨之家”
依法“护薪”才能 呵护好劳动尊严
骗术
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插上“数字化翅膀”
放宽直播带货退换货条件是双赢选择
提升城市慢行交通品质 让市民生活更美好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5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放宽直播带货退换货条件是双赢选择

 

5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2021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发布了《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9(2021)》。《法治蓝皮书》提出,对基于网络直播营销达成交易的消费者,其行使无条件退换货的权利的条件适当予以放宽,有效弥补不在场消费者知情权无法有效满足的情形。(5月20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直播带货一骑绝尘,对活跃交易、繁荣市场、促进创业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然而,如同硬币具有两面性一样,直播带货在风生水起的同时,也是泥沙俱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带货”行为屡见不鲜。如何依法保护消费者在直播带货营销中的合法权益,已是一道必答题。此番发布的《法治蓝皮书》建议适当放宽直播带货退换货条件,不论是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还是对于促进直播带货产业的健康发展,都是一种双赢选择。

适当放宽直播带货无条件退换货的条件,不只是为了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此举还有一个可以倒逼商家规范自身直播带货营销行为的溢出效应。毕竟,面对消费者无条件退货“后悔权”的充分行使,商家惟有规范营销行为,主动扛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才能避免消费者用脚投票的负面效应。

总之,适当放宽直播带货营销模式无条件退换货的条件,不失为双赢选择。一旦适当放宽无条件退换货的条件形成了良性循环,不仅困扰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行使不充分而导致权益受损的难题可以迎刃而解,也有助于倒逼商家规范直播带货营销行为,实现直播带货产业繁荣发展中消费者和商家利益兼顾的最大公约数。如此双赢选择,理当推而广之。□张智全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