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芳:《反食品浪费法》颁布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了,其中特别提到,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识或者集中陈列出售。商家处理“临期食品”必须遵循“安全至上”原则。工商、食安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经常对商家促销“临期食品”行为进行督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临期食品”,绝不能任凭商家违规促销“临期食品”,坑害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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