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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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目录有必要加快调整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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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4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职业病目录有必要加快调整脚步

 

“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4月25日至5月1日,我国迎来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目前各地正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专业人士呼吁,应适时、灵活、适度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关注新职业、新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4月26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新职业、新工种和新的劳动方式不断产生,职业危害因素更为多样、复杂。一些新的职业危害因素未纳入职业病目录,不利于劳动者健康保护。比如,有劳动者工作中长期接触钴、锑、钡、锆等多种重金属,导致全身无力、站立不稳、背部疼痛,被医院诊断为神经痛。但法定职业病中与金属有关的主要是呼吸系统疾病,并不包括神经痛。

近年来,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当前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无论从兜底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角度,还是基于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的考量,职业病目录都有必要加快调整脚步,做到与时俱进。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我们也有能力将更多新型职业病纳入法定目录,让“保护伞”越撑越大。

眼下,我国医保目录、罕见病目录等均已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医保目录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罕见病目录更新时间原则上不短于2年。相比之下,我国职业病目录也应告别“数年一大动”,实行动态更新,做到“小步快跑”,从而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为更多遭受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健康保障。

□张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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