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禁忌是什么?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提示,通常的禁忌包括: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妊娠期妇女。
本次使用的是哪种新冠疫苗?怎么打?
北京市目前使用的是全病毒灭活疫苗,是通过一定方法使新冠病毒失去感染性和复制力,同时保留能引起人体免疫应答活性而制备成的疫苗。灭活疫苗是传统经典的疫苗制备方式,属于成熟、可靠、经典的疫苗制备手段,相对于其它疫苗研制技术而言,灭活疫苗研发平台成熟、生产工艺稳定、质量标准可控、保护效果良好、研发速度快,且易于规模化生产,具有国际通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判标准。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要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如特殊原因过了8周还没打上,一定尽快完成第二针,这样才能得到完整的全程免疫保护效果。(午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