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环球影城”字样从事经营活动,被商标权利人举报至市场监管部门,被举报人因涉嫌侵犯“环球影城”注册商标专用权被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调查。
4月14日,根据商标权利人提供的线索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通州区梨园地铁站附近的一家亚朵酒店加盟店。不管是接待大厅的LED显示屏,扫描二维码后弹出的手机APP,还是酒店员工名片,都标有“北京通州环球影城亚朵酒店”字样。
“‘环球影城’四个字是注册商标,依法受到保护,你们使用这四个字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了吗?”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酒店工作人员称“环球影城”是个地名,只要是环球影城商圈的商家都可以使用这四个字,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他们曾尝试与环球影城联系相关合作事宜,但一直未能与其取得联系。
“目前,环球影城的文字和图形已经被注册成为注册商标,商标权利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注册商标,都需要经过商标权利人同意和授权。”通州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二分队副队长唐保明说。
经过检查和现场掌握的证据,被举报人涉嫌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酒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相关负责人到市场监管部门接受调查。
“近期,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不间断地对环球影城周边商业、服务业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旨在震慑违法行为的同时,更加有效地保护好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通州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副科长贾小刚说。
□本报记者 赵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