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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文物古迹要严惩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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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1年3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损坏文物古迹要严惩重罚

 

据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3月22日通报,针对3月21日有游客在八达岭景区游览时,在长城墙体上刻画损坏文物的情况,延庆警方会同八达岭特区办事处迅速开展调查,于3月22日凌晨,将张某林、李某荣、苏某芳等3名违法行为人查获,已对3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3月26日 《北京青年报》)

文物古迹是宝贵的文化遗产,需要大家共同保护。但现实中,游客到旅游景点参观文物与名胜古迹,信手涂鸦却成为顽疾,个别人甚至故意损坏文物。从八达岭长城到敦煌壁画,从杭州西湖到四川峨眉山,许多文物、名胜古迹被游客以刻字、涂鸦、踩踏等方式损坏,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是一些人缺乏社会公德和文明素质,源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更重要的是惩罚过轻,导致一些文物古迹频遭“黑手”刻画涂鸦。

对在文物古迹上留名涂鸦者,要严惩重罚。破坏文物和名胜古迹的行为是一种不文明的旅游行为。相关部门要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增强人们对文物和名胜古迹的敬畏心,提高保护文物和名胜古迹的自觉性。游客要加强文明修养,提高文明旅游意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文物保护意识,让我们的文物和名胜古迹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和更大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潘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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