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上海消费者李强(化名)下载某杀毒软件之后,发现电脑里竟然有“软件管家”“护眼大师”两款软件。李强认为,自己并没有下载这两款软件,这属于杀毒软件“捆绑安装”的软件。于是,他诉至法院,要求杀毒软件运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针对软件“捆绑安装”不能只靠消费者的防范,强化依法治理很有必要。面对软件“捆绑安装”,消费者有说“不”的权利,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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