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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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职业健康达人”的养成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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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职业健康达人”的养成创造条件

 

培养“职业健康达人”是个好思路,但要收获好的效果,不能光靠劳动者自觉,用人单位、工会、卫健部门等应该多下点工夫,多承担责任,为“职业健康达人”的养成创造有利条件,营造适宜的环境。

2020年12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活动旨在通过“职业健康达人”的带动,让劳动者养成健康工作习惯,营造健康的工作氛围。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各地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水平得到了稳步提高。但同时,由于劳动者对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不到位致使职业危害防护的“落地效果”并不理想。(2月8日《工人日报》)

国家卫健委、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可增强劳动者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培养一批注重个人职业危害防护、掌握防护知识和技巧、遵守防护规则的劳动者。通过“职业健康达人”,还可以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对其他劳动者产生示范、教育、带动、警示、纠正、督促作用,从而对劳动者集体涵养健康工作习惯形成良性辐射式影响。“职业健康达人”更善于发现职业危害问题和隐患,能给出更合理的建议、对策,这有助于用人单位不断完善职业危害防护机制,提升职业危害防护水平。“职业健康达人”的长效影响是:降低职业危害发生率,降低用人单位的健康管理支出和劳动者个人的医保支出,提升劳动者的工作质量、生活质量,增强用人单位的工作效能。

培养“职业健康达人”是个好思路,但要收获好的效果,不能光靠劳动者自觉,用人单位、工会、卫健部门等应该多下工夫,多承担责任,为“职业健康达人”的养成创造有利条件,营造适宜的环境。当然,用人单位应该承担主要培养责任。《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显然,培养“职业健康达人”也属于落实职业病预防、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的重要措施,在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法律责任范畴内。

用人单位不能发发劳动防护用品、说说防护要求、做做动员或推荐了事,而是应该以培养“职业健康达人”为契机,实打实地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开展活动,推动职业危害防护水平的提升。用人单位可考虑把职业危害防护与劳动者绩效适当挂钩,对防护意识强、防护表现好的劳动者予以奖励,从而激励劳动者形成健康工作的风气。同时还应积极查找劳动者防护不到位的原因,了解劳动者的意见,在兼顾安全性和便利性的基础上,尽量配备符合劳动者需求的轻便型防护用品,设计更易操作的防护规则和标准。

□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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