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审议。怎么保?怎么用?怎么“活起来”?成了会上代表热议的话题。“历史建筑的再利用非常重要,只有利用好了,才能实现可持续保护。”市人大代表、天街集团董事长李桦表示。
“老城保护,不仅仅局限于保护某一个老建筑,而是要恢复和保护老城的肌理和文化。”李桦说,此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就将传统胡同、历史街巷、历史河湖水系和水文化遗产,甚至一些遗址等都纳入到了老城保护的范围内。
李桦介绍,经过多年保护性修缮,清末湮灭的三里河水系重现前门;清末民初前门著名的四大商业街之一西打磨厂街被分段恢复;早已沦为居民大杂院的古老会馆被腾退修缮。前门东区在保护中重焕生机。
“利用才是最好的保护。”在实际保护修缮过程中,李桦发现,有的历史建筑以前曾经修复过,但是由于没有能够很好地加以利用,过了多少年再去看,发现老建筑又破落了,或是干脆又沦为了大杂院。
保护政策有了,保护意识也有了,但如何能让保护更有延续性?李桦认为,历史建筑的再利用非常重要,只有利用好了,才能实现可持续保护。
条例草案提出,鼓励历史建筑结合自身特点和周边区域的功能定位,引入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和服务功能。对于保护与利用,李桦认为,除了引入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和服务功能外,历史建筑想要再利用,可以尝试与新兴业态捆绑起来实现“共生”。比如,在历史建筑内引入一些文创机构,打造相关的文创品牌。
本报记者 周美玉/文 彭程/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