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丰台区药品零售行业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公众获得感,营造百姓满意的药品消费环境,丰台区市场监管局药械市场科多措施加强零售药店管理。
一是下发通知明确要求。鼓励辖区有条件的、群众需求较多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拆零销售、24小时售药、送药上门等药学服务工作。对于丰台区分级分类为三类一级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照GSP的要求配拆零专柜或者专区,为有需求的公众提供药品拆零服务,对于二类及以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要求企业按实际情况为公众提供药品拆零服务。
二是加强现场指导。依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的工作要求,现场检查药店,进行讲解指导,在紧盯药品质量监管的同时,持续指导和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服务行为。
三是严格监管规范行为。加强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做到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应在职在岗,履行审方职责。执业药师不在岗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当场对违规企业予以警告处罚。
四是注重整改落实到位。对现场检查出现的拆零工作台及工具不能保持清洁卫生问题、拆零销售记录不完整问题、拆零包装标识、拆零销售等问题重点回访检查,督促落实到位。
(纪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