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不得把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的前置条件和直接依据;不得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标准;不得将学历、职称等作为在教育系统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限制性条件;不得多头评价、重复评价,严格控制涉及论文的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不得盲目采信、引用和宣传各类机构发布的排行榜,不过度依赖以论文发表情况为主要衡量指标的排行性评价。
《意见》强调,要优化评价方式,坚持分类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探索多元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完善同行评价;加强学风建设,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坚持学术不端“零容忍”、加强学术期刊建设和管理;落实高校在学术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正确理解破除“唯论文”不是不要论文,正确看待SSCI、CSSCI等相关引文索引的作用与功能。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针对10个“不得”组织“唯论文”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学风教育和警示活动,重点自查自纠是否存在评价指标单一、评价使用功利、高额奖励论文、抄袭代写论文、非法买卖论文、学风建设虚化、学术权力异化等突出问题。教育部将对落实不力、问题严重的单位,视情采取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责令整改等方式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