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在一家公司从事文秘工作,他有一个业余爱好是收藏油画。今年7月,在一个收藏品拍卖会上,王先生发现画家刘某的一幅油画很有神韵,具备收藏和升值的空间。于是,他一路高歌猛进,最终以300万元的高价买下该幅油画。
买到心仪已久的油画,王先生回到家中后,特意举办了一场展览会,邀亲朋好友前来赏阅。在一片赞誉声中,有好友要求王先生复制一些油画馈赠他们。正处于亢奋状态的王先生有求必应,立即复制多份油画赠予亲友。
岂料,没过多久,法院发来传票要求王先生应诉。原来,刘某得知王先生复制其油画并赠送亲友后,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他告到了法院。
法律分析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和王先生一样,认为自己花钱买的油画可以任意处置,甚至复制一些也不是什么问题。但是,在《著作权法》中,这种行为是侵害作者著作权的。
事实上,油画等美术作品的所有权转移,并不意味着著作权的转移。
对此,《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本案中,王先生只享有油画的展览权,并不享有复制权。因此,他买了油画,并不意味着著作权就自然转移给了他。
李德勇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