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全面“限塑”的关键在于源头治理
完善“慢行系统”破解“骑行难”
开办职工减压课堂 是多赢之举
别让充电桩 沦为“充电装”
“黑名单”
警惕配音兼职背后的“培训贷”骗局
移动支付时代 口袋里不妨备点现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篇4 2020年11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面“限塑”的关键在于源头治理

 

塑料制品的风行,在于它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既有便利可用,人们当然会接受。塑料制品的被限,在于它带来环境污染,事关国计民生,政府当然要治理。破解这个矛盾,一方面需要合适的相关替代品,另一方面需要完善的监管机制。

10日,市发改委等部门公布《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限塑10条”),媒体报道称,“这意味着更严厉的限塑令即将落地北京”。“限塑”推行多年,相关规定、举措早已超过三令五申,但至今却依然令行不止,阻力重重。这是为什么?

应该承认,每次“限塑令”实施之初,确实颇有成效。别的不说,只大小商家纷纷推出塑料袋收费一条,就使不少人改变了购物习惯,自备包装的日渐增多。但“好景”不长,本来已有收敛的商家眼见执行力度不足,又纷纷恢复免费塑料袋“供应”。与此同时,随着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的迅猛发展,塑料包装、餐盒等的使用量飙升,给“白色污染”治理之路带来了更大更多的困扰。

塑料制品的风行,在于它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既有便利可用,人们当然会接受。塑料制品的被限,在于它带来环境污染,事关国计民生,政府当然要治理。破解这个矛盾,一方面需要合适的相关替代品,另一方面需要完善的监管机制。如果二者都不能满足,“限塑令”令行不止就不奇怪了。

此次“限塑10条”提出,市民生活中的吃、住、购将全面“减塑”。这固然是必须的,作为公民也应该有这个自觉。但同时还需要明确,在“限塑”问题上,消费(使用)只是中间环节,生产源头才是关键所在。

某些塑料制品之所以构成环境污染,在于其不可降解。那么,限制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生产才是治理的关键所在。管住了不合格塑料制品的生产,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白色污染”。换言之,“限塑”行动应该在源头治理上下更大的功夫。

有人算了一笔账:生产方面,不合格塑料袋成本仅需几分钱,而可降解塑料袋成本是前者的2至3倍,无纺布袋等替代品成本更是原来的数十倍,商家和消费者都不愿接受。监管方面,商家(特别是市场摊主、街边小店)分散、流动,监管者顾此失彼;不合格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厂商隐蔽性强,管理部门查处困难,以致造成开支“比塑料袋的成本高出许多”。基于这样的“计算”,所以源头治理很难。

上述说法虽是实情,但面对环境保护这个国策,也只能算枝节问题。“限塑”必须“算大账”——任何行政执法都需要成本,“限塑”成本并不一定比其他执法行动更高。不合格塑料制品的生产或销售厂商再隐蔽,也未必比其他经济案件更难追查;大小商家的经营活动都在市场管理部门的监控之下,查没不合格塑料制品还算难题吗?可见,“限塑”的关键不在成本,而在是不是把它当作大事、当作“硬”任务来办。

“限塑”关系到环境保护、社会发展大局,关系到子孙后代的生存,现在付出一些成本,实现未来环境友好,是值得的。事实上,管住了不合格塑料制品的源头,没有了“价廉物美”的包装物,商家为了生意,就不得不设法降低经营成本,或回收再利用;消费者若不想接受付费,也只能自备包装物,自行“减塑”,久而久之,自然会逐步形成保护环境的自觉行动和社会风气。

□张刃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