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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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不能忽视兼职人员权益保障
公共场所标配AED需立法保障
“网络算命”不可信 花钱又泄“密”
开发“薅羊毛”软件牟利 “聪明”用错了地方
根治欠薪
让职工文化节越办越好
租售银行卡被惩戒 具有警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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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不能忽视兼职人员权益保障

 

一方面是某些企业为应对暴增业务量,急需招聘工人;一方面是部分劳动者愿意接受兼职职位。按理说,这样的情形应该是好事,不仅给一些人提供了兼职创收的机会,而且纾解了企业用工难题,更重要的是可以确保“双十一”能够正常运转,不至于因为用工短缺而导致运行不畅。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应完善这些兼职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

“双十一”,一场全民购物狂欢正在进行中。兼职用工市场上出现供需两旺的景象。由于兼职的临时性等特点,现实招聘中,劳动关系双方一般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加上兼职招聘市场中商家良莠不齐,相关的法律规范也存在不足,一些企业或个人想要规避用工责任,甚至是利用网络虚假兼职骗局牟利。(11月12日 《工人日报》)

一方面是某些企业为应对暴增业务量,急需招聘工人;一方面是部分劳动者愿意接受兼职职位。按理说,这样的情形应该是好事,不仅给一些人提供了兼职创收的机会,而且纾解了企业用工难题,更重要的是可以确保“双十一”能够正常运转,不至于因为用工短缺而导致运行不畅。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应完善这些兼职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

用工单位须增强依法用工意识。须知,企业既要赚钱,又想规避用工责任,结果或许是承担更严重的用工责任。于此,在此期间招聘兼职人员,一方面应尊重劳动者权益,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行事;另一方面也应坚持人性化用工,即便是临时用工,也须避免“一锤子买卖”的心态,要知道,对待从业人员的态度也关乎着企业的形象。

同时,规范临时用工市场也当重视起来。不容忽视的是,在此期间,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兼职人员相对缺乏法律知识,维权意识淡薄,一旦用工单位“玩猫腻”最终往往以兼职人员自认倒霉收场。于此,相关部门应注重“双十一”期间尤其是“双十一”后一段时间兼职用工市场状况,并强化监管力度,完善兼职市场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

一些网络兼职骗局的出现也应加以警惕。以“双十一”为借口,“正规平台,诚邀刷单,足不出户,日进斗金”等网络虚假兼职骗局难免会又卷土重来。对此,政府相关部门,一方面有必要做好警示,以引起从业者的注意;另一方面应持续强化对劳动用工市场的监管,对用工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出手,对兼职骗局更要早揭露、严打击。

此外,从业者也应增强法律维权意识。须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很多招聘者便以此为由,拒绝签订书面合同,以此来规避用工责任。事实上,兼职从业者可以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雇佣关系的相关规定申请赔偿,切忌自身权益被侵害后忍气吞声。

总之,“双十一”不能忽视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尤其用工单位当履行好主体责任,更何况从情理角度讲,兼职多因生活状况所迫本就不容易,不应该在他们身上“揩油”。当然须注意的是,据律师表示,在互联网时代,大学生被欺骗、欺诈较为多见,现实中维权途径单一、诉讼程序繁琐,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填补这一空白,而这也亟待重视起来。

□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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