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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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虚构劳动关系骗补贴要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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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虚构劳动关系骗补贴要依法严厉打击

 

伴随着社会保险信用系统的完善,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个人,想靠骗保得利,终归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毕竟,对于涉事企业而言,违法会丢失口碑;于劳动者个人,会给个人参保和职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会影响到个人征信。

随着“金九银十”求职季的到来,许多城市推出了人才引进计划,为人才提供各种福利政策。但与此同时,许多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活补贴、代缴社保骗保。日前,杭州市滨江区便查获了一起骗取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的犯罪案件。(10月19日《工人日报》)

虚构劳动关系就是为了谋不法之利。以媒体报道的现象为例,有的地方出台引才政策,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的生活补贴。有企业就借机组织员工购买应届生个人信息,为其代缴社保、制造虚假的工作证明,随后使用公司账号借助相关渠道冒领生活补贴,并从中收取服务费。

上述谋利手段,看似能得一时之利,却于法难容。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规定,虚构劳动关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参加社保并因此获取相关社保待遇的,则属于骗取社保待遇,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一定金额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虚构劳动关系具有违法性。

同理,根据《刑法》规定,涉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代缴社保、虚构劳动关系等欺骗方法,套取政府发放的生活补贴资金,涉嫌诈骗公私财物,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购买应届毕业生个人信息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更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另外,须引起注意的是,代缴社保本身建立的是虚假的劳动关系,所以其不受法律保护。从这一层面讲,如果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中介机构挂靠,支付一定服务费,获得某企业“员工身份”来代缴社保,也是不靠谱的。诚如专家所提醒,劳动者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和挂靠公司存在信息不对称,劳动权益较容易受到损害,并且损失不易追回。

更进一步来看,伴随着社会保险信用系统的完善,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个人,想靠骗保得利,终归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毕竟,对于涉事企业而言,违法会丢失口碑;于劳动者个人,会给个人参保和职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会影响到个人征信。故此,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活补贴,或者代缴社保骗保,终归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总而言之,虚构劳动关系对谁都没有好处,毕竟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前提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依照法律行事。同样,生活补贴本是一项吸引高学历人才的好政策,通过虚假材料或虚构劳动关系等方式骗取政策资金,不但影响社会公平正义,更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这不仅需要依法严厉打击,更需要加强事前防范。

□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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