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126名农民工的工资款挪作他用,对劳动监察部门要求改正的指令置若罔闻……日前,江西一劳务公司负责人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9月7日 新华社)□朱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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