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如何履职?在很多人眼里无非就是职代会上听听报告举举手投投票,在一年中大多数的闭会时间并没有多少硬指标和规定动作。然而在浙江桐乡供电公司,职工代表需要承担另一个角色——“代理工会主席”。5年来,这一“双重身份”也带来了为企业民主管理、职工成长发展赋能的“双重效应”。(9月7日《浙江工人报》)
桐乡市供电公司有12家基层单位,分布在各镇街,工会工作覆盖基层客观上存在人手和路径上的问题。从2015年5月起,该供电公司工会探索“代理工会主席”工作机制,赋予21名来自公司各部门、基层单位的职工代表“代理工会主席”,让职工感受到“工会主席”、职工“娘家人”就在自己的身边。
职工代表“代理工会主席”,更能为职工发声。“代理工会主席”来自基层,身在基层,他们最清楚职工在想什么,需要什么,而且也善于跟职工沟通,更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基层紧密、了解职工诉求的优势,让他们“代理工会主席”,轮流“坐堂”设在公司的职工诉求服务站,认真解决职工的实际问题,打通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不仅可以让他们当好职工诉求的“代言人”,更可以当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员和企业民主管理的监督员。“代理工会主席”可以把相关政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职工进行宣传讲解,也把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向上反映,减少职工对公司管理层的误解,也使管理层更能听到基层的声音,使公司民主管理进一步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完善。
桐乡市供电公司由职工代表“代理工会主席”,是工会工作机制的深化和创新,打通了职工代表履职的新途径。职工代表“代理工会主席”,让工会的群众基础变得更牢固,这种做法值得推广。□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