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北京朝阳花家地小区一老人突发疾病。急救人员将老人用轮椅抬下楼时,受楼道里堆积杂物的影响,只能放慢速度费力将老人抬出楼。近日,新京报记者探访多个小区发现,很多居民楼存在楼道堆放杂物的问题。一些社区曾多次进行杂物清理,但“屡次清理屡次出现”。(8月2日《新京报》)
其实不仅是小区楼道,单元门口、消防栓旁、电梯平台等地方也都是堆放杂物的重灾区。堆放的杂物中,有些物品本身就易燃易爆,即便无害长期堆置,也易滋生蚊虫病菌会对他人身心健康造成影响。楼道不仅仅有通行功能,在发生危险时还是重要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可以说在楼道堆积杂物百害无一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可以说物业是清理楼道杂物的法定主体。由于很多业主形成了楼道堆积杂物的习惯,不是一次清理就能让其遵规守矩的。为此,物业要经常对楼道堆积的杂物进行清理,对拒不清理的业主要移交消防部门依法进行处罚,以严查倒逼守规,让痛感逼出文明,从而避免楼道杂物死灰复燃。□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