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晶)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发布《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本市将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政策。自今年7月1日到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线申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通知》明确,领取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期限是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的。两项待遇均只能申请享受一次,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三类失业人员可申领补助金。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二是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目前处于失业状态的;三是在京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失业补助金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对于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408元/月;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80元/月。
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北京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APP,在线录入本人身份证号、银行账号信息,即可申领相关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