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 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不再承担二手房评估费的通知》政策解读。通知提到,7月1日起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无需自行办理房屋评估手续,为防范公积金贷款风险,改由贷款经办部门内部核查。
贷款放款银行根据借款申请人留存的联系方式会主动与借款申请人取得联系登记核实,同时借款申请人也可自行联系贷款放款银行进行登记备案。为方便借款人,非组合贷款二手房评估费退回至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组合贷款二手房评估费由各贷款放款银行与借款人确认退回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