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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值得推广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加之新业态新用工方式的不断涌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逐年增多。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劳动争议纠纷联动机制、法院委托委派工会组织调解工作机制等,不仅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稳定劳动用工市场更有利于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近日,记者从吉林省总与省高法联合召开的“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协调会上获悉,今年吉林省总将拿出37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在全省铺开此项工作,以携手法院更加高效地化解劳动争议案件,畅通职工维权快速路。(6月20日《工人日报》)

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最有效有力的解决方法就是“调解”。这是因为,劳动者面对劳动争议已经感到无奈甚至身心俱疲,加之法律维权能力不足,而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往往会加重维权成本。所以,优先策略就是“调解”。而“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可加速劳动争议的解决效率,称得上是护佑劳动者维权的坚强后盾。

据悉,早在2017年4月,吉林省总就与省高法签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并在长春市3家区级基层法院先行试点,通过在法院设立职工法律援助窗口和劳动争议调解室,由工会委派专业调解员入驻的方式,按下了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快捷键”。由此不难发现,“法院+工会”无异于实现的是强强联合。

从具体实践来看,工会广泛吸纳法学专家、退休法官检察官、劳动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等社会力量加入诉调对接队伍,并与法院优势互补,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和工作办法。更为值得称道的是,为更好开展此项工作,吉林省总下拨的370万元专项经费,将由市州工会负责审核发放,并由市县两级工会以以案定补方式,用于调解员的工作补贴。

事实上,去年全国总工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就曾先后下发通知,在部分地区先行推广深化劳动争议案件委派委托调解机制建设。而“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在其他地方也有着积极尝试。比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总工会建立完善了法院与工会的诉调对接机制,快速妥善化解劳动争议,取得了良好成效。

而让“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得到更为广泛的普及,一方面有赖于工会及各级人民法院增强合作主动性,比如,进一步整合资源,共同及时、高效地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赖于提升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与能力,这也正需要各级工会组织做好劳动法规的普及,使广大劳动者熟知和运用好“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维护自身权益。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加之新业态新用工方式的不断涌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逐年增多。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劳动争议纠纷联动机制、法院委托委派工会组织调解工作机制等,不仅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稳定劳动用工市场更有利于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故此,期待“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得到广泛运用。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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