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暑降温工作,每年各级工会组织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都会出台文件,对此进行细致安排,其主要目的就是有效防控夏季高温天气导致劳动者中暑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高温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害,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
全国总工会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把服务和保障职工健康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日程,提早安排部署,推动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6月8日 《劳动午报》)
关于防暑降温工作,每年各级工会组织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都会出台文件,对此进行细致安排,其主要目的就是有效防控夏季高温天气导致劳动者中暑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高温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害,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
可以说,切实维护好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是各项事业发展的根基。今年不同于往年,虽然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已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但是疫情防控工作依旧不能放松。推动做好工作环境定期消毒、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加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控制和减少人员聚集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和夏季高温天气因素叠加给职工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依旧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各级工会组织需要增强履职主动性。此次全总《通知》就对各级工会组织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比如,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群众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法规政策要求,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等等。各级工会组织当认真履职,当好职工“娘家人”。
同时,用工单位须肩负起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的主体责任。最为基本的,一方面应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也应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比如,该发的高温津贴一定要发放到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高温作业休息场所等等。
另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针对防暑降温工作落实情况,不仅要加大监管力度,更须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尤其是对于不发高温津贴,或者折扣发放高温津贴的,须拿出切实可行的惩罚性措施。当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普法工作,以提升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劳动者分布在各个不同的行业,但是他们的安全健康权益同样的不容侵犯,而这也正需要社会的共同参与。比如,以室外露天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为重点,积极开展“送清凉”活动;以环卫工人、出租车驾驶员、交通警察等户外劳动者为主要服务对象,推进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从而让广大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更有保障。
□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