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思远) 新版《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6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通州区市场监管联合区农业农村、园林、城管、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各大市场、商超、餐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查违法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活动中,执法人员来到一家名为“烤焖车间”的餐馆,一块写有“野鸡蛋”的牌匾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询问后得知他们销售的鸡蛋与雉鸡没有任何关系,全都是野外散养的鸡下的蛋。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对牌匾的文字表述进行更正。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韩周竹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对违法从事野生动物宰杀和销售等经营行为进行‘零容忍’管控查处,严格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