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面单隐私泄露、APP过度索权、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问题仍突出,人脸信息泄露问题又来了。业内人士认为,新老问题叠加,使得个人信息保护面临新挑战。因此,必须下大力气解决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守好个人信息安全防线。(6月2日 《工人日报》)
互联网信息时代,大数据应用带来了机遇与便利,也带来了用户对自身隐私安全的担忧。快递单“裸奔”、APP过度索权等老问题没解决,人脸识别等新技术带来的新问题又来了。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如何利用好这把双刃剑,不仅仅是科技企业应该思考的问题。全社会必须下大力气,解决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守好个人信息安全防线。
因此,个人信息“裸奔”,亟须立法定制“防护服”。加快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进程,对于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引领科技向善,加强个人隐私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制度、侵害补偿和惩罚机制,设置监督机构等方式,为个人信息安全“加密”。同时,应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保密等问题制定详细规定;在信息采集的源头方面,对采集主体设定门槛,规定必须在事先履行核准和登记程序等。
特别是,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推进数字产业规范发展和个人数据保护立法工作,兼顾个人数据保护、创新、效率和安全几个价值目标;在保护个人权利的同时,激励社会更好地沉淀和使用数据。比如,可以对“个人数据”加以分类,以敏感或不敏感为标准,集中力量对敏感个人数据加以保护,对不敏感个人数据,则侧重流通利用;也可以导入“风险”理念,根据个人数据的性质、使用场景以及产生的风险,来限定用户同意的范围和数据二次利用的风险管理机制。□张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