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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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将智能快件箱服务纳入公共消费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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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0年5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消协:
尽快将智能快件箱服务纳入公共消费范畴

 

新华社电 针对近期丰巢快件箱超时收费问题,中消协表示,智能快件箱服务具有小区公共服务属性,应尽快将智能快件箱服务纳入公共消费范畴,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智能快件箱服务是快递行业服务环节的细化和延伸,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但其设置是以消耗小区公共资源为代价,因而具有小区公共服务属性。智能快件箱服务涉及小区物业、智能快件箱运营者、快递公司、电商平台以及业主委员会、小区消费者等多方利益主体,要强化综合监管、共同治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通过智能快件箱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前,应当一对一明确告知消费者免费保管期限以及服务收费标准等事项,并得到消费者同意。

2019年10月实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就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设置合理免费保管期限提出了相关要求。设立在小区内为消费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务,应当纳入小区物业服务业务范围,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取服务费用,并妥善做好保管期外的服务衔接。对于确有需要超期限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务的,其收费标准宜参照公共服务价格管理方式,而不能简单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

中消协建议,适当延伸或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和范围,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将小区原有投递箱智能化升级改造,纳入公共消费范畴,努力服务广大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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