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今年将招收40多万高校毕业生补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特岗教师”计划增招5000人,年度招募规模将达到10.5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5月13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从挖潜创新、重点突破、优化供给、大力扶持等八方面释放政策红利。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加大事业编制挖潜、创新和统筹调剂力度,充分考虑多种增编因素,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中小学教师岗位。加大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支持各地加强幼儿园编制配置,有条件的省份每年核定一定数量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招聘学前教育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幼儿园就业。
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中小学幼儿园在坚持公开招聘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拓宽招聘渠道;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其中,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通知指出,要保证“特岗计划”招聘完成率,一次性招聘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对湖北省招聘计划和湖北籍以及湖北高校毕业生予以适当倾斜支持。支持民办学校积极吸纳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
通知强调,各地要尽快启动2020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去年招聘高校毕业生数量的基础上,再扩大招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支持民办学校积极吸纳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