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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劳动者解忧要多些“刚柔并济”

 

为劳动者解忧就要多些“刚柔并济”。对非法用工及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须强化法律规制力度;同时也应创新举措,通过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及时帮助劳动者化解劳资纠纷。

职工权益受损,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补偿?在上海杨浦区,就有这样一个在全市首创的劳动保障联合接待窗口,劳动监察部门通过引入工会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律师等专业力量,不仅提供现场咨询,还负责受理劳动者维权化解申请,化“刚性执法”为“柔性调解”,取得了较好效果。(4月26日《工人日报》)

从情理角度讲,劳动者权益受损,其最为期许的是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使自身权益得到维护,更或者说就是希望能尽快获得赔偿。而为劳动者解忧,不可或缺的是“刚性执法”,比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

除去“刚性执法”,为劳动者解忧也离不开“柔性调解”。毕竟,严格按照调查取证、责令整改等执法流程,虽可以令劳动者满意,但过程往往有些“等不起”,甚至会打消劳动者维权的积极性。而上海杨浦区化“刚性执法”为“柔性调解”无疑值得称道——工会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律师等专业力量进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职工维权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具体来看,所谓的“柔性调解”,不单单是设置劳动保障联合接待窗口,而是如果劳动者愿意,那么就会将案例“下沉”至所属的街道总工会和人社部门的劳动关系协调员,由其“组队”上门,与企业沟通,为职工维权。由此可见,这样的方法,一方面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一条新渠道,另一方面高效率、高质量的联动化解,更可加速劳动者维权效率。

通过具体案例来看,有职工反映离职后,被企业拖欠两个月工资的情况,劳动保障服务队和街道总工会启动联合化解程序,安排街道经验丰富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工会指导员上门,与劳动关系双方开展沟通谈判,只用了两天时间,职工们就如愿拿到了工资。这样的效率,显然会令维权劳动者满意,也更节省了其维权成本。

当然,劳动保障联合接待窗口加联动调解模式,一方面可以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另一方面也能够增强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等主动作为及创新工作举措。比如,在疫情防控期间,这个窗口更是做到“不见面联动化解为先”,以网络、电话等方式搭建协商平台,共同做好特殊时期劳资矛盾纠纷化解。

事实上,为劳动者解忧就应多些“刚柔并济”。对非法用工及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须强化法律规制力度,同时也应创新举措,通过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及时帮助劳动者化解劳资纠纷。而从劳动者角度来讲,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就不要当“沉默的羔羊”,更须勇于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才是正途。

□杨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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