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闫长禄)为便利群众办理交管业务,北京交管部门4月8日起将开通网上财政电子票据服务,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据介绍,市民在车管部门窗口、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完机动车、驾驶人业务,或者在现场缴纳完非机动车、行人违法罚款后,就可以直接登陆北京市交管局官方网站(jtgl.beijing.gov.cn)通过“电子票据查询平台”输入相关信息后,即可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服务自行打印电子票据。
电子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管,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此外,如果当事人不方便自行打印,也可前往就近的车管窗口(机动车、驾驶人业务)或者交通支、大队执法站(非机动车、行人简易程序违法)进行打印。
需要说明的是,违法地在门头沟、大兴(不包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顺义、怀柔、平谷、密云及延庆区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罚款,暂未开通财政电子票据服务,交管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后续工作,力争尽快实现本市非机动车、行人及其它交通违法罚款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