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艺)针对破坏文物的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自4月6日起正式实施。据悉,延庆区正在制定区域内景区联合惩戒制度,在八达岭长城景区被列入“黑名单”的游客,也会被区内其他旅游景区拒之门外。
根据办法,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对刻划、故意损坏等七类破坏文物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于破坏文物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还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限制购票参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将定期对社会公布,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办法适用对象包括对长城主体和与主体有关的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等附属建筑及其它相关文物造成破坏的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
据介绍,延庆区正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在八达岭长城景区被列入“黑名单”的游客,也会被区内其他旅游景区拒之门外。目前,相关制度正在制定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