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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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四重、二督” 开展电梯安全 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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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0年3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
“一严、四重、二督” 开展电梯安全 督导检查

 

电梯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丰台区电梯保有量较大,新增速度快,公共交通、商场、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使用频次高、负荷重,运行风险较高,特别是住宅老旧电梯故障率较高,群众反映强烈,一旦发生事故易导致人员伤亡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为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提高电梯运行安全性和可靠性,让群众安全、放心乘梯。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北京市电梯安全评估报告》,重点对辖区内四级高风险电梯(四级风险,即整体性能不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开展了为期三天的专项隐患排查工作。

“一严”即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运行使用条件的电梯设备一律责令停止使用。“四重”即四项重点开展检查。检查电梯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检查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是否畅通;检查物业值班人员是否按规定在岗。“二督”即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督促维保单位做好电梯日常管理、维保与应急值守工作,保持应急救援电话24小时畅通。

(宁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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