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防控疫情阻击战需要法治力量的保障
“线上课堂”应防“李鬼”混水摸鱼
疫情期间要保护 孕期哺乳期女职工
口罩诈骗
要让“疫情真相” 跑赢“疫情谣言”
公共场所戴口罩 应视为防疫铁律
企业复工后员工要继续绷紧防疫这根弦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2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疫情期间要保护 孕期哺乳期女职工

 

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对于如何更好地保护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健康,为她们提供更有效的劳动保护,全总女职工委员会日前面向各地工会女职工组织发出建议:通过协商等方式,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加强生育保护,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2月9日《工人日报》)

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本就是弱势群体,本就应得到特殊保护,就算不是疫情期间,上下班对很多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来说,就是一件麻烦事,尤其是一些公司离家较远的孕期哺乳期职工,通勤时间长,也可能影响到她们的身体健康;而在疫情期间,她们还是新冠肺炎的易感人群,一旦染病还将出现难以治疗的问题。

对这一群体就要给予更好保护,要尽量降低她们受到交叉感染的风险,安排她们居家远程办公,在疫情期间给予她们更多休假时间等,就有利于更好保护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对此,企业要多考虑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的难处,尽量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

不能让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在疫情期间成了“易伤人群”。对此,要在疫情期间给予孕期哺乳期员工特殊保护,降低她们的感染风险,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还需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对损害孕期哺乳期员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要能加大惩戒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企业也要自觉保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孕期哺乳期员工实施特殊保护,要与全体员工一起同舟共济、共渡难关。而像制造业、服务业等一些行业,因为少有可以居家远程办公的岗位,一些怀孕员工也欠缺远程办公的能力,对此,就有必要尽量延长孕期哺乳期员工的休假时间。□戴先任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