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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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聪明消费者 过欢乐祥和年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 四个坚持“接诉即办”,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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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春节消费提示
做聪明消费者 过欢乐祥和年

 

春节临近,购物、餐饮、旅游、娱乐等领域又将迎来一个消费高峰。为了减少消费纠纷,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近年来春节期间投诉举报咨询情况,特别是春节期间的消费热点问题,发布2020年春节消费提示,呼吁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警惕各类消费陷阱。

合理行使“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权利

消费者购买年货,应到正规商场超市选购,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线上购物要到正规电商平台,合理行使“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购买商品时不轻信商家的宣传噱头和低价诱惑,促销商品详细了解促销原因和促销规则,防止商家不予退换。

另外,防止商家非正常“砍单”行为,保留好订单、聊天记录或截屏等相关证据。

预订年夜饭“定金”还是“订金”要写清

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或在外就餐,应注意选择证照齐全、内部环境整洁、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实现“阳光餐饮”的餐饮企业。最好对餐饮场所实地考察,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消费细节,对菜品名称和实际内容要做到心中有数。对于餐饮企业特殊约定的消费内容要事先了解清楚并确认。在合同中应注明预付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二者看似相同,其背后的含义和法律责任却不同。

“定金” 有担保的作用,且不能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商家违约,会承担向消费者支付双倍“定金”的违约责任;如果消费者违约,商家就不会返还。

“订金”则具有预付款性质,但它不具备第一种“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无论商家或者消费者违约,可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去执行。消费者在付款前一定要合理安排,谨慎选择。

旅游出行避免商家捆绑销售陷阱

春节出游的消费者,尽量选择有合法资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提防低价旅游高价兜售保健品或全程购物游或暗含种种额外收费项目。

对旅游景点、食宿场所以及进店购物等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不轻信商家的各类宣传噱头,避免上当受骗。旅行中对导游推荐的药材、金银玉器等,要谨慎购买,并留好购物凭证。

特别提醒选择在线旅游平台预订酒店、机票、车票等,结算时一定要看清是否存在替消费者勾选不必要服务项目,避免商家捆绑销售陷阱。

预付消费办卡全面考察企业信誉

春节期间,正是各类商家促销爆棚的时候,消费者选择美容美发、健身、洗车、社会学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预付式消费方式时,应全面考察企业信誉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其他消费者的点评,对卷款跑路问题频出的行业企业应当提高警惕。

理性消费、按需充值,切勿盲从,勿轻信超低折扣宣传,以免遭遇无良商家卷款跑路。

送“健康”谨记“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中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起,保健食品警示用语在商品最小包装物主要展示版面的占比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积的20%。

过年时子女给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要注意识别,谨记“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防范保健品夸大和虚假宣传。子女也要提醒老年人,一些经营者往往借年节以“感恩答谢”“回馈老客户”等名义,组织老年人免费参观旅游并赠送鸡蛋、洗涤用品等小恩小惠,诱导老年人购买假冒伪劣保健品。

观看演出确认无误再买票

春节期间,观看电影和各类演出成为大多数家庭的休闲选择。在网络购票时消费者应特别注意购买项目的演出时间、演出地点及退换票政策等重要内容,确认好信息后再下单付款,防止购买错误而引发经济损失。

观看演出时,消费者出现票品丢失、观看效果不佳、座位重复等突发状况,可以当场与票务代理公司和主办方工作人员沟通,以获得最佳观赏体验。

□本报记者 周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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