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让职工在维权路上不再“单兵作战”。建设一支劳动人事法律知识精、政策水平高和工作能力强的高素质调解员队伍,为促进劳动关系与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不仅十分必要而且也势在必行。
正在召开的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工会界别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团体提案。工会界提出,经过十年的实践,北京工会的调解员队伍已经成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力军,但这支队伍正面临着本领恐慌、内生动力不足、补贴偏低等问题,为保障调解工作长效运转,还需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1月13日《劳动午报》)
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基本、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而劳动争议调解员在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以北京市为例,在长期的实践中,北京工会形成了一支由工会干部、工会社会工作者、社会律师构成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已成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力量。
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很重要,但同时既有的问题也不能忽视。正如工会界提出,调解员队伍建设面临着本领恐慌、内生动力不足、补贴偏低等问题。调查显示,只有29.14%的工会干部接受过一年及以上的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有的社工调解员缺乏组织归属感,感觉自己像临时工;较低的补贴标准难以调动调解员积极性。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应该正视存在的问题。比如,从待遇提升方面入手。工会界就提出,建议市财政局将劳动争议调解成功案件的补贴标准调整为2400元/件。在待遇上给予充分保障,而且纳入财政,不仅能够调动调解员参与劳动争议的积极性,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保障调解员队伍的稳定性,并有效确保调解工作的长效运转。
从相关机制完善上入手。此次工会界就提出,联动机制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调解员定期分级分类培训制度。可以说,有针对性的培训,才能更好地弥补调解员存在的能力短板。尤其是,法律知识、劳动关系知识和调解技能的培训,这些既是提升调解员素养能力的需要,更是加速劳动争议调解的必然要求,毕竟调解员能力越强,劳动者也就对其越信任。
另外,工会界还建议,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员评优奖励机制。这样的评优奖励机制同样值得尝试。比如,定期评定优秀调解员、优秀调解组织、优秀调解案件等,不仅能够增强调解员的荣誉感、使命感与获得感,更能够让劳动争议调解得到更为广泛的认同,对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大有裨益。
总之,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让职工在维权路上不再“单兵作战”。建设一支劳动人事法律知识精、政策水平高和工作能力强的高素质调解员队伍,为促进劳动关系与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不仅十分必要而且也势在必行。也期待,调解员应该充分认识自己的使命,认真履职并勇于担责,当好劳动者权益维护后盾。
□杨李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