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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师的评比考核将砍掉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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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12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小学教师减负20条出台
对教师的评比考核将砍掉一半以上

 

本报讯(记者 任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12月13日表示,对中小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将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让教师把更多精力放到教书育人主业上去,放到立德树人的使命上去。

2019年是中央确定的“基层减负年”。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过多过频,是中小学教师负担的主要来源之一。中小学教师减负这个制度性文件正是贯彻中央为基层减负精神、回应基层教师负担过重呼声的重要举措。减负的根本目的是提质增效,减掉中小学教师不应该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改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率。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介绍,文件从老师们反映比较强烈的不合理负担入手,提出20项务实举措。《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承担的职业负担是正常、合理和必要的,文件明确要减掉的包括四类:

要减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绩工作评价,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经过清理,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要减社会事务进校园。主要有六大类:对于扶贫任务,要充分运用校园和课堂,通过扶智方式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多作贡献;对重大专项任务,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对城市创优评先任务,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对于街道社区事务,要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积极吸引中小学校参与社区建设相关活动;对于教育宣传活动,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不得重复安排;对于强制摊派无关事务,坚决杜绝,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要减报表填写工作。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避免教师重复报数据、多头填表格。除国家统计局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批备案;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

要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除人社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之外,避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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