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教育部、发改委等五部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农村学校食堂(伙房)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12月4日中新网)□老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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