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于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一步工作情况,市城管委主任孙新军表示,围绕《条例》修正案实施,将制定《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同步编制《北京市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实施办法》《北京市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实施办法》《北京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施办法》和《北京市生活垃圾减量实施办法》等四个暂行办法,指导各区、各部门和社会单位开展工作。
据介绍,《行动方案》明确了11项工作任务。其中,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暂存要求,规范各品类垃圾标志标识,分别制定面向居民和社会单位的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另外,把强制分类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全面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推动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以及各类经营性场所开展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实现全覆盖。
同时,推动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在分类投放环节,按标准配置垃圾桶,做到标识醒目,设置合理;分类收集环节,厨余垃圾施行“桶换桶”、“桶车对接”方式,其他垃圾逐步推动实施,确保收运全过程密闭,无二次污染,密闭式清洁站同步开展适应性改造;在分类运输环节,建立“绿色车队”,逐步统一车辆外观涂装,易于群众识别监督。
孙新军表示,持续抓好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完善示范片区创建标准,严格执行考核验收办法,以三年为考核周期,加强日常检查,持之以恒把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做细做实。到2020年底,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全面实施,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街道(乡镇)占比达到90%以上。
与此同时,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20年底,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达到2.34万吨每天,且结构不断优化。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运用经济手段促进餐饮单位源头减量,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就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