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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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将被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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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1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恶意欠薪将被定罪处罚

 

天气越来越冷,冬天悄然而至,临近年底,欠薪问题又将进入高发期。

近日,有5名农民工来到马池口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欠薪的相关法律问题。5名工人曾经为某学校工程施工,包工头支付了部分工资。后来,校方又增加了工程量,包工头以校方未结算为由,迟迟不肯支付工人剩余工资。一位农民工说:“老板不给钱,孩子学费都交不上了。”于是,来到马池口公共法律服务站咨询应该如何维权。

法律解释:

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联系校方、包工头,对此纠纷进行了调解,并对三方进行了普法教育。2019年10月30日,国务院专门举行了打击恶意欠薪的新闻发布会,最高法、最高检等多部门联合部署,对拖欠农民工薪水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定罪处罚。一是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5千元到2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构成犯罪。二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比如违法承包的包工头,如果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也构成犯罪。三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满足前面的条件,同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恶意欠薪产生的原因,有未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也存在工程没有按合法手续进行、工程变更等问题,法律援助工作站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转移财产、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是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之外,欠薪企业还将被纳入“黑名单”,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受到严格限制,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些企业,按照规定其资质会被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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