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国智能电视的销量约有5000多万台。这些智能电视自带操作系统,消费者可自行安装和卸载各类应用软件,极大提高了使用便捷度。可是,智能电视在带给消费者使用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烦恼。如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显示,96.4%的消费者反映家中智能电视存在开机广告。(11月4日 央视)
智能电视广告,成了消费者“不期而遇”甚至是“关都关不了”的“痛”。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罔顾甚至肆意侵害消费者权益,而一些相关企业却辩解称,这是他们的一种商业模式,既能给他们带来创收,还能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开机体验。创新商业模式当然可以,商家追求利益最大化也无可厚非,但商家的一切商业行为,要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要以消费者权益为不可触碰的红线。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乱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对于这种侵权行为,就亟待予以遏制。
要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需要监管部门督促经营者尽快整改,督促经营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比如要能履行售前告知义务,要提供广告一键关闭功能,要能自主关闭开机广告。需要市场监管部门能够守土有责,只有用严监管才能关掉“关不掉”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
而对于企业来说,追求利益要有底线,这底线就是不能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要能自觉尊重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要寻找到企业利益与消费者权益之间的平衡点、结合点、契合点,实现与消费者的共赢,而不能“吃相难看”、唯利是图,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正如俗话所说,合作才能共赢,诚信才能赢天下。
□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