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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律师就想为职工多办事
真心儿心疼职工才能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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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11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真心儿心疼职工才能做好工作

李颖
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公职律师
 

李颖是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的公职律师。从2016年开始,李颖一直在做职工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三年来,已经独立办理案件十余件,为近20名职工争取到了应有的利益。李颖律师是个富有正义感又心软的妹子,经常被寻求帮助的职工的遭遇所触动,是个既用专业办案,还用温情待人的公职律师。

2017年3月,怀孕5个月的职工小张来到总工会法服中心咨询。小张当时29岁,曾经是一名会议服务员,她说从怀孕开始,就跟单位闹开了。“现在仲裁也判我输了。李律师,我肚子里的孩子是我俩第二个孩子。双方老人年纪都大了,而且没啥存款,还需要我们经济上支持。如果单位就这样把我踢出去,啥也不给。我家这日子可就太难过了。”

李颖了解得知,小张是房山人,在2016年8月应聘进入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并被派到某大型会议中心任服务员。2016年9月1日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在9月下旬,小张老觉得身体乏力,胃口不好。同年9月27日,她因发烧到医院检查,意外得知自己不仅感冒了,而且还怀了孕。小张也是个实诚的人,一上班就把怀孕的事儿告诉了主管。小张说,当时主管的脸色就很不好看。同年9月30日,单位突然通知本期试用期员工要进行转正考核,这是以前的员工从来没有过的。小张隐约觉得这次考核就是针对她的。果然,考核之后,小张被单独叫到了办公室。主管明确表态,“知道为什么招聘你吗?就是因为这个岗位有个女职工怀孕了,需要人顶上她的岗位。你这刚刚来,又怀孕了。你说怎么办?我还能用你吗?”小张默默地把这次谈话进行了录音。10月11日,小张被单位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为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求她退还门禁卡和工作服,结算工资。

李颖听完经过,觉得小张是个实在姑娘,“如果小张精明一点,等转正之后才告诉单位,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不胜任与她解除合同了。而且三期女职工受到法律保护,小张只要不违反劳动纪律,单位不仅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劳动合同还必须延期到她哺乳期结束。可是小张还是提前坦诚了自己怀孕的情况,以争取得到单位的理解。”李颖说,她为小张的实在感动,也心疼她挺着大肚子维权的艰辛,决心替她把该有的权益争取到手。

在法庭上,公司一方坚称是因为小张的试用期考核不过关才解除劳动合同,否认与其怀孕有关。李颖在查阅了仲裁的证据后,让小张补充了怀孕以及入职体检的证据,证明小张入职体检时没有查验出怀孕,其入职不存在恶意。李颖还提交了其他员工的证言,证明小张之前的员工从来没有过转正考核。另外,那份小张和主管谈话的录音也作为证据被李颖提交到了法庭。

法官审阅了其他证据之后,当庭决定播放这份录音证据,小张和主管领导的对话在法庭上被回放出来,当主管那句:“你说怎么办?我还能用你吗?”出现时,法官的脸上立刻有了表情的变化,公司一方的代理人也很尴尬。最终,法官支持了小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诉求。该案二审时,小张正好分娩,二审法院支持了一审的判决。小张拿到了生育津贴等福利。

拿到胜诉的判决,小张夫妻欢喜地给李颖打电话,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李颖碰上的很多当事人都让她心疼也让她无奈。比如,有一个社区保安,被公司拖欠了工资,找到李颖的时候已经一贫如洗,连吃饭钱都没有。他手里除了一份模糊不堪的劳动合同,就是几十个业主按手印的证明信,证明他在小区物业门房负责抬杆和巡逻。李颖铆足了劲儿想给他维权,还跟物业公司沟通。可保安却再也联系不上了,找到公司的人才知道,对方看他去工会找律师,已经和他进行了和解。这让李颖哭笑不得:“你说倒是有个信儿,我还担心他在北京举目无亲的,别吃不上饭。”

李颖代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胜诉率达到90%。她觉得,在做公职律师的时候动情,真心儿心疼这些职工,才能努力做好这份工作。

□本报记者 李婧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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