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针对母乳喂养的地方性法规即将出台!10月29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条例》规定,面积超1万平方米或日人流量过万的六类公共场所应建母婴室,否则最高罚款5万元。同时,市、区政府应设立母婴室和哺乳室建设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10月30日《新快报》)
广州出台促进母乳喂养的措施,对母婴室的建设进行规范,这当然是件好事。很多新妈妈之所以放弃母乳喂养,是因为外出时哺乳孩子不方便,没有专门的母婴室。或者即使有母婴室,数量也很少,无法满足孩子随时吃奶的需要。广州规定在六类场所建设母婴室,并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须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设哺乳室,同时鼓励写字楼、工业园区等场所统一建设哺乳室,可以很好地解决母婴室数量不够的问题,进而提高母乳喂养率。
母婴室要建好,也要利用好,防止沦为摆设,避免浪费。比如建设在公共场所的母婴室,选址和布局要科学,配套设施要完善,后续维护要跟上。这样的话,母婴室的利用率才会高。至于在用人单位建设的哺乳室,更要防止成为摆设。母亲和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应该得到关爱。但就事论事,促进母乳喂养不仅需要多建母婴室,更重要的是给哺乳期女性多一些关心和爱护。
总之,多建母婴室促进母乳喂养可行,但也要防止母婴室沦为摆设。□谢庆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