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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各梯次技术转移转化人才的职业发展需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设置了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层级,全部采取评审的方式进行评价,每年开展一次。其中,正高级职称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建的全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委会负责评价;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由市科委组建职称评委会负责评价。
据悉,技术经纪评审采取“个人自主申报、社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聘任”的社会化评价方式。申报人员通过评审后,将取得《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本次增设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市人力社保局与市科委组织专家开展了大量调研,对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内容和业绩成果表现形式等进行了深入论证,最终将技术经纪专业分为研究型和运营服务型两类,除国家规定的职称基本条件外,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别制定了两类人员评价的业绩条件。
以申报正高级职称为例,研究型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应具有很强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影响力,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主持制定省部级及以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类文件等;或出版相关行业发展报告、专著、编著、教材等。
运营服务型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应具备很强的实践能力和行业影响力,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作为负责人成功运营重大技术转移转化项目,实现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的转移并取得重大效益;或作为负责人提供各类技术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为促成技术交易、订立技术合同并落地实施做出重大贡献;或作为负责人整合各方资源,为推动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的专业化、品牌化,推动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做出重大贡献;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1项及以上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研发成果、行业共性技术、行业关键技术的转移转化工作,取得重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