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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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建立工会需具备哪些条件?
即使员工未完成任务 最低工资也不得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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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8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单位建立工会需具备哪些条件?

 

常律师:

您好!

我的一个朋友因合法权益被侵害,经工会帮助维权获得了赔偿。但是,我们公司没有工会,我想问一下,是不是每个单位都要有工会?

谢谢您的答复。

答:《工会法》第二条规定是这样的: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根据《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据此,您任职的用人单位是否必须建立工会,取决于会员人数是否超过二十五人,若会员在二十五人以下,可以建立工会委员会但并非强制性规定。

法条链接:

《工会法》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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