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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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联动调解 27名工人拿到首批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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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8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街道联动调解 27名工人拿到首批劳务费

 

近日,在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劳动科和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27名装修工人与发包方某俱乐部达成和解,被拖欠7个多月的装修劳务费纠纷得以解决,27名装修工人当场拿到第一批欠款10万元。

2018年10月,发包方某俱乐部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协议。其后,承包方某装修公司招用27名装修工人,并于当年11月份至12月底为某俱乐部进行装修。

装修结束后,因为发包方与承包方对工程质量存在争议,发包方迟迟没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方,承包方没钱支付27名装修工人33万元的劳务费。工程结束后,装修工人多次找承包方索要劳务费,承包方均表示无钱支付。

当时,因恰逢元旦和春节,工人们拖延不起时间,只能相继返乡。春节后又赶上农忙,一直到今年7月初,27名工人才找到卢沟桥街道劳动科投诉,希望在政府的帮助下要回劳务费。

卢沟桥街道劳动科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核实,多次冒着酷暑进行现场调查,在掌握基本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联合街道司法所多次约谈某俱乐部负责人与工人代表。

在约谈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某俱乐部负责人阐明依据,耐心释法,向其讲清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不管发包方将工程发包给谁,中间经过了几次转包,只要发包方没有将工程款清偿,发包人就应当负有向实际施工人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和职责,不得以其他借口拒付,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通过协商,争议双方均表示不愿意通过仲裁及诉讼解决,希望政府能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提供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尽快促成问题解决。

随后,卢沟桥街道劳动科联合司法所积极为双方及时搭建调解平台,在厘清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就劳务费数额和付款方式进行调解。经联合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最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某俱乐部同意总计给付33万元劳务费,并分四次给付,签订和解协议当天即时给付10万元,截止2019年11月中旬给付完毕。

收到首笔劳务费后,27名装修工人对卢沟桥街道各部门联合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至此,一起群体性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陈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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