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游”者王某被困黄山悬崖,请求景区救援。为治理擅闯未开发景区行为,王某在救出后被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依据《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关于有偿救援的规定,收取了3206元有偿救援款。这也成为黄山风景区实施的首次有偿救援。当然,本次救援累计发生费用远不止这些。(8月13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户外运动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迷上攀岩、户外探险,越是天然原始的险境,越能吸引探险者猎奇的脚步。然而,部分户外探险者不顾安全风险地“说走就走”,不仅严重威胁自身安全、破坏当地生态环境,更给社会救援资源带来巨大负担。
“野游”有风险,违规当受罚。除了黄山这起之外,最近很多起对违规穿越景区甚至无人区的驴友的救援,都采取了有偿救援或追加罚款的措施。
当然,除了对“野游”遇险的驴友实施有偿救援、追加罚款外,在国家旅游局已建立黑名单制度之下,有必要将造成严重危险后果的任性驴友列入其中,让其一处冒险处处受限,以儆效尤。
此外,各地应像陕西那样尽快推广探险“备案制”。毕竟,有备案、有预案,探险才可能一路平安。也就是说,野外探险不能说走就走,政府部门通过备案的方式对野外探险进行必要管控,对其中存在问题或有重大风险的报备案,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忠告,必要时要依法制止不当探险活动的发生,这既是对驴友的生命负责,也能避免公共资源的浪费。□祝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