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不少城市试点推行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分类日渐细化,但仍未实现全面覆盖。这几天,一些居民就发出了疑问:“过期药”属于什么垃圾?该如何处理?记者近期探访北京多个小区了解到,家庭过期药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由于一些社区未设置有害垃圾桶、过期药品回收箱分布不均、居民不了解正规的回收渠道等原因,很多居民将过期药随意丢弃,形成污染隐患。(8月13日《新京报》)
生活中,很多人都家里积压着一大堆过期药品,无处回收,扔到外边又怕被药贩子捡到“翻新”兜售害人,于是便将整盒的药物“破坏”掉,再扔到垃圾桶。殊不知家庭过期药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西药是化学品,含有抗生素、激素等,进入土壤会产生污染,且容易被植物吸收,溶解到水中会污染水体。
妥善处理“过期药”,监管当在“有效期”。在大力倡导绿色环保的时代背景下,妥善处理过期药品利国利民,也考验政府部门的环保意识及管理水平。相关部门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尽早制定“国家废弃药品回收处理计划”, 建立过期药物回收机制,鼓励、指导每个家庭参与到当地危险废物回收项目中来,处理好过期药品。具体来说,建立药店实体回收联盟,引导医生合理开药,在各医院和居民小区设置独立过期药物回收箱,并保证其正常使用,这些细化措施应该放在各级部门的日程安排上来,不能再拖延。
□斯涵涵